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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要求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发布时间: 2019-08-08 点击次数: 999

近年来

由于部分出租屋

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出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规范、

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出租屋一次死亡10人以上

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



学校周边

网吧、游戏室、歌舞厅、小宾馆、

往往存在较多火灾隐患

而且这些地方的集中人流量大

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

要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

出租屋集中区域、

学校及周边区域

开展一次全面的

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通知强调

各地出租屋的产权人、

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应当定期组织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出租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配备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电器产品安装和线路敷设符合有关标准规定,鼓励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和简易喷淋,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要加强夜间消防安全值班值守。



学校要做好

消防安全自查、隐患整改

和宣传培训工作

加强在校学生外宿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

要进一步畅通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

鼓励群众

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各相关部门在推动地方出台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登记管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等方面工作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格监督管理。